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2年1月完成了《沈阳市兴合热力供暖有限公司包道锅炉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于洪分局对该项目做出了环评批复(详见于环分审字[2012]B018号)。受沈阳市兴合热力供暖有限公司委托,沈阳尊龙凯时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及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沈阳尊龙凯时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对此次验收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12月9、10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调查。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现场调查信息、企业提供的资料,按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沈阳市兴合热力供暖有限公司包道锅炉房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30-18号甲。本项目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已在原有锅炉房内重新安装3台29MW热水锅炉,并于2016年7月进行了除尘脱硫改造(此改造项目已于2016年11月通过环保局验收,详见企业验收材料),供热面积为15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环保投资702万元。本项目现有职工人数36人,年工作151天,采用24小时三班工作制。
验收报告、专家意见及专家签字见附件;
沈阳市兴合热力供暖有限公司包道锅炉房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签字表).pdf
w2017-k072沈阳市兴合热力供暖有限公司包道锅炉房(验收报告).pdf